(原标题:中国海外金融投资司理,违法提供通谈工作,接纳警示函)
2024年5月10日,中国北京证监局公告,中国海外金融的投资司理于剑因违法提供通谈工作,期权交易违背了《证券期货方针机构私募财富惩办业务惩办目的》(证监会令第151号)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法例。于剑算作时任投资司理,负有包袱。把柄酌量法例,证监局决定关于剑接管出具警示函的监督惩办按次。复议与诉讼技巧,上述监督惩办按次不罢手实施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家:天眼君
(原标题:中国海外金融投资司理,违法提供通谈工作,接纳警示函)
2024年5月10日,中国北京证监局公告,中国海外金融的投资司理于剑因违法提供通谈工作,期权交易违背了《证券期货方针机构私募财富惩办业务惩办目的》(证监会令第151号)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法例。于剑算作时任投资司理,负有包袱。把柄酌量法例,证监局决定关于剑接管出具警示函的监督惩办按次。复议与诉讼技巧,上述监督惩办按次不罢手实施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作家:天眼君